赵汝楳[méi],生卒年不详,赵善湘之子。庆元府鄞县人。登宝庆二年进士第。史弥远女婿,与史氏家族关系亲密,有军功,曾平闽乱,为江淮安抚制置,晚年为户部侍郎,理财事,多毁誉,官至大学士,爵天水郡公。
赵氏精通易学,著有《易叙丛书》,已失传,其《周易辑闻》、《易雅》、《筮宗》等收于《四库全书》。其诗文收录《全宋文》、《全宋诗》。
宋吴泳《鹤林集》卷九《赵汝楳降授朝散大夫黄汉章降授宣教郎制》:“敕:具官某等:科举之法,自唐已弊矣。若士已正应,有司以公取,则法虽弊而人犹未弊也。今言者闻汝楳之请托,汉章之徇私,则有弊人矣。朕方革去旧习,以新美多士,则汝等一阶之罚,尚何辞?可。”
元袁桷卷三十三《先君子蚤承师友晚固艰贞习益之训传于过庭述师友渊源录》:“赵汝楳,善湘子,为宰相婿。卑退自修,精《易》象,有《易叙丛书》可传。官至户部侍郎。晚岁以理财进用,失士誉。”
明钱士升《南宋书》卷十八《列传》:“善湘季子汝楳,史弥远婿也。故奏报无不达,以平闽寇功,转江淮安抚制置,累进大学士,封天水郡公。帝手诏求所解《春秋》。致仕卒,所著有《周易说约》等书。”
《宝庆四明志》卷十《进士》:“宝庆二年王会龙榜:赵汝楳,善湘子,汝櫄、汝榟弟。”《延祐四明志》卷六《人物考下》:“宝庆二年王会龙榜:赵汝楳,善湘子,汝櫄、汝榟弟。”《光绪鄞县志》卷二十《选举表一》:“宝庆二年丙戌赵汝楳。”
吴潜《重建逸老堂记》:“降朝散大夫直宝章阁祥符县开国男食邑三百户赐紫金鱼袋赵汝楳篆额。”注:是文撰于宋开庆元年(1259),同年立碑。
桂锡孙《宋孙孝子祠记》:“太中大夫集英殿修撰赵汝楳书。”注:是文撰于宋咸淳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