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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十八卷目錄

 曆法總部彙考十八

  遼二〈大明曆法下〉

曆法典第十八卷

曆法總部彙考十八

遼二

大明曆法下

閏考

「月度不足,是生朔虛,天行有餘,是為氣盈。盈虛相懸, 歲月乃牉,積牉而差,寒暑互易,百穀不成,庶政不明。 聖人驗以斗柄,準以歲星,爰立閏法,信治百官。是故 閏正而月正,月正而歲正。歲月既正,頒令考績,無有 不時。」國史正歲年以敘事,莫重於此。遼始徵曆梁、唐, 入晉之後,奄有帝制。《乙未》《大明》,曆法再變。穆宗應曆 「六年,周用《顯德欽天曆》;十年,宋用《建隆應天曆》。景宗 乾亨四年,宋用《乾元曆》。聖宗統和十九年,宋用《儀天 曆》;太平元年,宋用《崇天曆》。道宗清寧十年,宋用《明天 曆》;太康元年,宋用《奉元曆》;大安七年,宋用《觀天曆》。天 祚皇帝乾統六年,宋用《祀元曆》。」五代曆三變,宋凡八 變。遼終始再變,曆法不齊,故定朔置閏,時有不同。覽 者惑為作《閏考》

朔考

「古者太史掌正歲年以敘事,國史以事繫日,以日月 時繫年,時月不正則敘事不一,故二史合為一官,頒 曆授時,必大一統。」遼、漢、周、宋俱行夏時,各自為曆,國 史閏朔,頗有異同。遼初用《乙未元曆》,本何承天《元嘉 曆》法;後用《大明曆》,本祖沖之《甲子元曆》法。承天日食 晦胐,一章必七閏;沖之日必食朔,或四年一閏,用《乙 未曆》。漢、周多同。用《大明曆》,則間與宋異。《國史》敘事,甲 子不殊,閏朔多異,以此故也。《耶律儼紀》以「《大明法》追 正乙未月朔」,又與陳大任《紀》時或牴牾,稽古君子,往 往惑之。用《五代職方考》、志契丹州軍例,作「朔考。」法殊 曰異,傳訛曰誤。《遼史》不書。國儼、大任偏見並見。各名 地史以國冠朔,並見注於後。

宋元豐元年十二月,詔「司天監考遼及高麗、日本國 曆與《奉元曆》同異。遼己未歲氣朔與《宣明曆》合,日本 戊午歲與遼曆相近,高麗戊午年朔與《奉元曆》合,氣 有不同。」戊午,遼太康四年、己未五年也。當遼、宋之世, 二國司天固相參考矣。高麗所進大遼事蹟,載諸王 冊文,頗見月朔,因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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