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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养第二十五

【题解】

封建统治阶级为维护其宗法等级制度,防止“臣弑君”、“子弑父”等犯上作乱的事情发生,把孝道作为要求人民身体力行的道德规范。西汉王朝宣扬“以孝治天下”,上而最高统治者,除开国君主外,其余都在谥号上带一个“孝”字,以示提倡。在这次盐铁会议上,文学和大夫的发言,没有根本性的分歧,只是在如何养亲才算尽孝的具体问题上,有所争议罢了。

文学曰:善养者不必刍豢也,善供服者不必锦绣也。以己之所有尽事其亲,孝之至也。故匹夫勤劳,犹足以顺礼,歠菽饮水,足以致其敬。孔子曰:“今之孝者,是为能养,不敬,何以别乎?”故上孝养志,其次养色,其次养体。贵其礼,不贪其养,礼顺心和,养虽不备,可也,《易》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也。”故富贵而无礼,不如贫贱之孝悌。闺门之内尽孝焉,闺门之外尽悌焉,朋友之道尽信焉,三者,孝之至也。居家理者,非谓积财也,事亲孝者,非谓鲜肴也,亦和颜色,承意尽礼义而已矣。

【注释】

刍豢:这里指肉食。

歠(chu^)菽饮水:形容饮食很坏,即粗茶淡饭的意思。歠,吃。

语本《论语·为政篇》。原文是:“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即“谓”。

养志:承顺父母的意志办事。养色:和颜悦色。养体:保养父母身体。“其”字原无,今据太玄书室本,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增补。语本《周易·既济》。禴(yu8):夏祭,字又作礿。礿,薄。夏时百谷未熟,可以用来祭祀的东西不丰厚,比喻贵礼不贵物。

悌:尊敬兄长。

闺门:内室的门。这里指父母的内室。

【译文】

文学说:善于供养父母的人不一定供给他们肉食,也不一定供给绣有花纹的丝织品衣服。用自己所有的一切尽心地供养双亲,这就是最大的孝。所以,平民百姓辛勤劳动就能达到礼的要求,虽是粗茶淡饭,也足以表达对父母的孝敬。孔子说:“今天的孝子,对父母只是供养,而不恭敬,和饲养动物又有什么区别呢?”所以第一等的孝是承顺父母的意志,其次是对父母要和颜悦色,再次是保养父母的身体。以礼为贵,不贪图供养东西的多少,只要遵守礼义使父母顺心,供养的东西虽不齐全,也是孝。《易经》上说:“东边邻居杀牛的肉,不如西边邻居夏祭的菜好吃。”所以,如果富贵而不讲究礼,还不如贫穷低贱的人家讲究孝悌好。在家里孝敬父母;在外面遵守兄弟的礼节;对朋友讲究信义,做到这三条,就是最好的孝。管理家庭,不是讲积累财富多少,孝顺父母,不是说要有鲜美的食品,而是要和颜悦色,承顺父母的旨意,真正做到符合礼义罢了。

丞相史曰:八十曰耋,七十曰耄。耄,食非肉不饱,衣非帛不暖。

故孝子曰甘毳以养口,轻暖以养体。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无端絻,虽公西赤不能以为容。无肴膳,虽闵、曾不能以卒养。礼无虚加,故必有其实然后为之文。与其礼有余而养不足,宁养有余而礼不足。夫洗爵以盛水,升降而进粝,礼虽备,然非其贵者也。

【注释】

耋(di6):年老者之称,历来说法不一。有说六十曰耋,见《左传》正义及《公羊传·宣公十二年》何休注。有说七十曰耋的,见《易·释文》引马融注及《诗》正义引《左传》服虔注。又有说八十曰耋的,见《尔雅·释言》郭注及《诗经·秦风·车邻》毛《传》。耄,见《未通篇》注释。《孟子·尽心篇下》:“五十非帛不暖,七十非肉不饱。”《礼记·王制》:“六十非肉不饱,六十非帛不暖。”

曰:与爰通,于是。毳(cu@):同“脆”。甘毳,又甜又脆的食物。

曾子,见《相刺篇》注释。曾皙(x9):曾参的父亲,名点,字皙,也是孔丘的弟子。端,玄黑色礼服。絻(w8n):同“冕”,礼帽。端絻,丝绸衣帽。《论语·先进篇》“‘赤!尔何如?’对曰:‘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

公西赤:姓公西,名赤,字子华,春秋时鲁人,孔丘的弟子。“以”下原有“养”字,今据张敦仁说校改。

“卒养”原作“养卒”,今据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乙正。张敦仁曰:“案此亦改而是者。”

“文”字原作“父子”二字,今据黄季刚说校改。

爵:酒杯。

升降:指父母升堂高坐,儿女起伏敬拜的样子。

【译文】

丞相史说:80岁的老人叫耋,70岁叫耄。7O岁以上的人不吃肉食不饱,不穿绸缎不暖和。所以孝子于是用美味的食物来供养父母,用质轻而保暖的衣服来保养父母的身体。曾参奉养他父亲曾皙,每顿饭都有酒肉。没有丝绸的衣服帽子,就是公西赤也不能用空洞的容貌礼义来达到养亲的目的。没有好饭食,就是闵子骞、曾参也不能完成养亲的任务。礼不是空洞的,必须有它实在的内容,然后才能成为礼仪。与其礼有余而供养的东西不足,宁可供养有余而礼不足。一个人恭敬地洗了酒杯,但盛的是水,请父母高坐,送上的却是粗茶淡饭,礼虽然俱备了,然而这样做并不是可贵的。

文学曰:周襄王之母非无酒肉也,衣食非不如曾皙也,然而被不孝之名,以其不能事其父母也。君子重其礼,小人贪其养,夫嗟来而招之,投而与之,乞者由不取也。君子苟无其礼,虽美不食焉。故礼主人不亲馈,则客不祭。是馈轻而礼重也。

【注释】

周襄王:周惠王子,姓姬名郑。姬郑亲母早死,继母叫惠后。惠后生叔带,曾与姬郑争王位。惠王死后,姬郑即位(襄王),养其继母,叔带勾结戎、翟攻打襄王,襄王向晋国求救,晋文公杀了叔带。事见《公羊传·僖公二十四年》。说襄王不孝,即指襄王不孝继母惠后。文中谓“父母”者,连类而言嗟来:喂,来吧!不敬的口气。

《礼记·坊记》:“故食礼,主人亲馈,则客祭;主人不亲馈,则客不祭。故君子苛无礼,虽美不食焉。”馈:古代祭祀的供品。

【译文】

文学说:周襄王的母亲不是没有酒肉吃,穿吃不是不如曾皙供养父母,然而周襄王却背着不孝的恶名,这是因为他不能按照礼义侍奉父母。君子重视的是礼义,小人贪图的是供养。将人吆喝过来,扔给他东西,就是连要饭的人也不会要的。假如不符合礼仪,即使是美味的食物,君子也是不吃的。所以主人不亲自按礼仪摆设祭品,则客人就不行祭礼。这是因为祭品轻而礼仪重的缘故。

丞相史曰:孝莫大以天下一国养,次禄养,下以力。故王公人君,上也,卿大夫,次也。夫以家人言之,有贤子当路于世者,高堂邃宇,安车大马,衣轻暖,食甘毳。无者,褐衣皮冠,穷居陋巷,有旦无暮,食蔬粝荤茹,■腊而后见肉。老亲之腹非唐园,唯菜是盛。夫蔬粝,乞者所不取,而子以养亲,虽欲以礼,非其贵也。

【注释】

《孟子·万章篇上》:“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家人,见《禁耕篇》注释。

“子”下原有“者”字,今据卢文弨、俞樾说校删。当路:身居显要地位、掌握权力的意思。邃(su@)宇:深广的住宅。邃,深远的意思。

“无”下原有“厌”字,今据俞樾、张敦仁说校删。

“蔬”原作“■”,今改,说见《论诽篇》注释。“粝”下原有“者”字,今据卢文弨、张敦仁说校删。荤:指葱韭等蔬菜。茹:吃。“蔬粝荤茹”,形容吃粗粮杂菜的意思。■(l_):春秋时楚国的风俗。以二月祭饮食之神曰“■”。腊:冬季十月间祭祀百神的节日(秦始皇改在十二月)。“■腊”,这里表示节日。“肉”下原有“害”字,今据黄季刚、陈遵默说校删。

唐园:指蔬菜园子。

【译文】

丞相史说:用整个天下或一国的财富来供养父母,是最大的孝,其次是用做官所得的俸禄来供养父母,最次的是用劳动所得来供养父母。所以国君王公们是最孝的,其次是卿大夫。以庶人来说,如果有个有出息的儿子在朝廷里做官,就可以住高大的堂屋和深广的住宅,乘坐舒适的车子和骑高头大马,穿又轻又暖的衣服,吃又甜又脆的食物。没有儿子做官的,只好穿粗布衣服,戴兽皮做的帽子,贫困地住在穷街陋巷里,吃了早餐,没有晚餐,吃的是粗粮杂菜,只有在节日时,才能见到点肉。年老父母的肚了不是菜园子,盛的却是菜。那些杂菜粗饭,连乞讨的人都不要,而做儿子的却拿来奉养双亲,虽然尽心按照礼仪去做,但这并不可贵。

文学曰:无其能而窃其位,无其功而有其禄,虽有富贵,由跖、■之养也。高台极望,食案方丈,而不可谓孝。老亲之腹非盗囊也,何故常盛不道之物?夫取非有非职,财入而患从之,身且死祸殃,安得■腊而食肉?曾参、闵子无卿相之养,而有孝子之名;周襄王富有天下,而有不能事父母之累。故礼菲而养丰,非孝也。掠囷而以养,非孝也。

【注释】

“由”,同犹。跖、■:即柳下跖和庄■,见《力耕篇》注释。

食案方丈:比喻丰富的食物。食案,一种短腿的饮食用具。

“掠囷”原作“涼囷”,今从黄季刚说校改。

【译文】

文学说:没有才能而窃取官位,没有功劳而享有俸禄,虽然有富贵,如同跖、■那样供养双亲,让父母住在能看到很远的高楼上,吃着一大桌丰盛的饭菜,但不能说是孝。年老父母的肚子,不是盗贼的口袋,为什么装着不义之物?这种人拿的不是自己所有和职分内的东西,财物到手,祸患也就跟随而来,父母都要跟着他们死于祸殃,哪里还能在节日时吃肉呢?曾参、闵子骞没有像卿相那样奉孝父母,而有孝子的美名;周襄王虽然有天下的财富,但有不孝顺父母的罪名。所以礼义菲薄而奉养的东西丰盛,不是孝。把大粮仓的粮食都用来奉养父母,也不算是孝。

丞相史曰:上孝养色,其次安亲,其次全身。往者,陈余背汉,斩于泜水,五被邪逆,而夷三族。近世主父偃行不轨而诛灭,吕步舒弄口而见戮,行身不谨,诛及无罪之亲。由此观之,虚礼无益于己也。文实配行,礼养俱施,然后可以言孝。孝在于实质,不在于饰貌;全身在于谨慎,不在于驰语也。

【注释】

“相”下原无“史”字,今据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及张敦仁说校补。陈余:秦朝大梁人,与张耳都以罪为秦始皇所悬赏通缉,后投机混入陈胜、吴广农民起义队伍,他主张分封六国贵族后代,遭到陈胜拒绝。刘邦联合他攻打项羽时,他背信弃义,后在泜水被韩信所杀。见《史记·张耳陈余列传》。“泜”原作“沍”,正嘉本、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都作“泜”。案《史记》、《汉书·陈余传》都作“泜”。唐人俗写“氐”为“互”,因误为“沍”,今改。

五被:即伍被,“五”、“伍”古字通。被:西汉楚人,曾任淮南王刘安的中郎,因参加刘安叛乱,妄图搞分裂割据,未得逞,被杀,他的三族也被诛灭。事详《汉书·伍被传》。三族:即父族、母族、妻族。

主父偃:汉代齐国临淄人。西汉文帝时,他因告发燕王、齐厉王作风败坏,被儒生公孙弘谋害。(见《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和《齐悼惠王世家》)这里的“行不轨”应为“弄口”,参阅《利议》第二十七。

吕步舒:西汉广川(今河北省枣强县)人,董仲舒的弟子,曾任丞相长史。据《汉书·五行志七上》记载:“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并未言其“弄口见戮”事。这里的“弄口”,就是“行不轨”。弄口,搬弄口舌。

驰语:耍嘴皮。驰,疾快。

【译文】

丞相史说:最好的孝是使父母心情愉快,其次是使父母安定,再次是保全父母身体。从前陈余背叛汉朝,在泜水被斩,伍被邪恶叛逆,被灭了三族。不久前主父偃搬弄口舌被处死,吕步舒行为不正而被杀。自己的行为不谨慎,连累了无罪的亲人。由此看来,讲究虚假的礼仪对自己是没有益处的。形式和实际要配合在一起,礼仪和奉养都要实行,然后才可以谈得上孝。孝在于实质,不在于表面装得好看;保全父母在于谨慎,不在于耍嘴皮。

文学曰:言而不诚,期而不信,临难不勇,事君不忠,不孝之大也。

孟子曰:“今之士,今之大夫,皆罪人也。皆逢其意以顺其恶。”今子不忠不信,巧言以乱政,导谀以求合。若此者,不容于世。《春秋》曰:“士守一不移,循理不外援,共其职而已。”故位卑而言高者,罪也,言不及而言者,傲也。有诏公卿与斯议,而空战口也。

【注释】

《礼记·祭义篇》:“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于亲,敢不敬乎?”

“逢”原作“达”,今据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杨沂孙本校改,与《孟子》合。《孟子·告子下》:“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又曰:“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恶。”《左传·文公元年》:“要结外援。”又《昭公二十六年》:“国有外援,不可渎也。”《孟子·万章下》:“位卑而言高,罪也。”

《论语·季氏篇》:“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释文》:“‘躁’鲁读为‘傲’。”《荀子·劝学篇》也作“傲”。

【译文】

文学说:说话不诚实,约会不守信用,临难不勇敢,侍奉君主不忠诚,是最大的不孝。孟子说:“当今的士,当今的大夫,都是有罪的人。他们逢迎君主的意图,顺从君主去干坏事。”现在你们不忠不信,花言巧语扰乱朝政,用阿谀奉承求得主子的欢心。像这样的人,在社会上是不能容身的。《春秋》上说:“士坚持一定的信仰不动摇,遵循礼义不追求别的东西,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所以地位低贱而高谈阔论的人有罪,不到应该发言的时候却要说话的人是骄傲。皇帝有诏书叫公卿和我们议论国事,而你们却空口打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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