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华夏古籍 传承国粹精华

功利主义的新评价

在伦理学上,功利主义是与纯粹义务说相反的一种学说。从人生观看,有人持功利主义的人生观,有人持非功利主义的人生观。这原是在思想史上争论不休的问题,也是在个人生活上常起冲突的问题。尤其近数十年来,中国思想界对功利主义争论时起,有人认为整个西洋文化就是功利主义的文化,其人生观也是功利主义的人生观;至于东方文化,则是反功利的、道德的、纯义务的。所以他们认为中西文化的差别,就是功利主义与非功利主义的差别。民初严又陵、梁任公介绍功利主义到中国来,其功罪如何,大家意见更不能一致。有人认为,今日一般青年的思想中功利主义之毒甚深。这些说法或看法对不对?我们对功利主义究竟应抱什么态度?有什么评价?

先问什么是功利主义?概括讲来,功利主义是把在实际上可感到、可得到的事物认作有道德价值,并认其为生活目的的学说。所以功利主义者,所要求的是看得见、摸得着、感得到的东西。这类东西,大体上可分为四种:第一是快感或快乐,第二是财货或金钱,第三是名誉,第四是权利或权力。凡追求四者中的任何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人,都可以概括的称为功利主义者。这些东西都是感觉得到的,至于仁义礼智、孝悌忠信,都是不能实际地感觉得到的实物,都只是抽象的道德理想。

功利主义可大体分为两种:一是旧式的功利主义,或个人的功利主义,所求者是个人的幸福、财富、名利或权力。常识上的功利主义,大都指此种个人的、旧式的、极现实的功利主义而言。(注一)这种主义所求者,是个人自然欲望的满足,如食、色等。个人的自然欲望,并不被人们认为不道德,反之,当求加强、发展和扩充。其方法是运用理智才能。这就与禽兽不相同了。因为禽兽虽有自然欲望、却不能高度运用理智才能去满足其欲望。普通人在名利场中的追逐,在宦海中的浮沉,政治上的急功好利功名才智之士,都是这种功利主义思想的代表。历史上的人物,如商鞅、李斯、韩信,其一生的目的,就在封侯拜相,并无道德观念或为人民谋福利的动机。帝王中也有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如好大喜功的秦始皇、汉武帝。凡被称作霸王的君主,均属于功利主义范围之内。这种旧式的功利主义,人人都可说是沾染了几分,很难完全摆脱尽净,但很少有伟大的哲学家作代表。对于这种旧式的功利主义,有一种旧式的批评。

批评的要点,认为是追求功利者,向外作无穷的追求,而所追求之物,是没有本身目的或内在目的的。易言之,他受外界事物不断的引诱,所以是骛外的。他虽是奔波不已,却永远得不到满足,永远在追求之中。他们形容这种功利追求的人,为临死时都伸着双手,张着口,不闭双目,尚在向外渴求,不得满足的可怜状态。如秦皇汉武已经征服了当时的天下,可是仍不满足,还要去求仙长生。非功利主义者则当下就得满足,可以无入而不自得,随处均可见道。颜回箪食瓢饮,乐在其中。艺术家诗人,于发挥其创造冲动时,也能当下得到满足。功利主义的另一个缺点,是利用计算苦乐、得失、利害的方式来估计人生。中国的儒家,从来就反对计算式或算账式的人生,认为这种生活是最无意义、最枯燥无味的生活。像孟子就是非功利主义的最显著的代表人物。他认为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前去救他,并非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要去结好于孺子的父母,得什么报酬,只因为应该救,才去救,这是纯义务的、道德的,要做就做,但求心安理得,而不计较功利。一个人之所以要履行孝、悌、忠、信等德性,都是基于纯义务,纯出于本心或良知之不得已。假使人凡做事待人都要计较功利,便免不了斲丧人情,戕贼人性,因而也就伤害人类伦常的关系了。孔子揭出“汝安则为之”的训诫,便是不计较利害,不向外追求,一以内心的当下满足为依归,所以有人认为,西洋人大都向外追求无餍,而中国人则只求内心的满足。

这种批评,有它的优点,可是也有它的缺点:第一,功利主义者之向外追求,也不一定像批评者所说那样,完全得不到当下的满足。如钓鱼,有的人钓鱼为求得鱼吃鱼之利,其态度固是功利的。但也有非功利态度的钓鱼,即在钓鱼的过程中本身寻得乐趣。又如喝酒,也可以没有做官发财、求名求利的追逐,而能当下得到快乐。假如过分注意当下满足,反对向外追逐,那就容易陷入有禅悦意味的名士风流式的当下满足。(注二)第二,说向外追求者,永远达不到目的,陷于无穷追逐。但不知道其目的不一定在于得到一件东西,而是就在于追求之本身。追求的过程,追求的精神,本身就有价值。至于东西之是否可得到,反而无足轻重。如求知(并不是以有涯求无涯,殆已),其目的就在钻研探讨思辨等爱智的过程里得到满足,至于有无新发明,能否成有名的学问家,反在其次。又如经商,假如一夕之间坐得巨万,决不足乐。经商者的愉快,就在其经营的过程中。求名亦然,军人以上战场为痛快,秀才以上考场为痛快,是否打胜仗,是否考得中,有赖于别的外在条件,非所计较。所以说近代西洋人大都向外追求是对的,说他们永远不能得到满足却是错的。他们的满足,就在追求的过程中。譬如,竞争选举,即在各党热烈公开竞争的过程中,民主政治的精神就发扬了,而不全在竞选之胜利。彼失败之党,亦有其满足,亦有其维护民主政治的功能。批评者的另一个弱点,就在于把功利主义与非功利主义机械地对立起来,认为功利主义者完全是盲目的,利欲熏心的,无理想指导的。非功利主义者则是敝屣功名,轻蔑享乐,过孤寂的生活的。这样一来,功利的热烈追求,无补于道德的发展。非功利的高尚襟怀,无补于社会福利。殊不知功利与非功利(道德的)不是根本对立的,是主与从的关系。非功利是体,功利是用,理财与行仁政,并不冲突,经济的充裕为博施济众之不可少的条件。上面所举的四种功利,当然不是人生的最后目的,而只可说是行为合乎正谊的结果、副产,或达到某种道德目的的手段或工具。我们不能说求金钱是人生的目的。但可利用金钱作为发展个性、贡献国家、服务社会的手段。所以功利与非功利不但不相反,实在是相成的。以名誉来说,名者实之宾,实至则名归,所以名不是最后的目的,而是某种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快乐也同样不是追求的目的,而是实现自我、达到道德的目的的副产或跟随之物。至于权利的获得,无非为的要实现理想,理想才是目的,权力决不与此理想根本对立。旧式的批评者,不明白这道理,所以流为极端的反功利而逃避人生,使得整个社会成为死气沉沉、无人生乐趣的社会。真正说来,功利是实现理想、道德所必不可少的条件。为避免消极的,极端抹煞功利的态度,可以提出两个原则:第一,尊重他人的福利,承认每人有求福利之权。同时第二,保持自己的福利。福利是健全的生活所必要的、不可少的。他人侵犯我们的福利,我们是要依法、依理力争的。有人因为自己敝屣福利,乃忽视他人的福利;自愿牺牲福利,便不尊重他人的福利,强迫别人也去牺牲福利。自己逃避人生,便斥肯定人生的人为向外追逐。这是不对的。譬如健康当然是人所不可少的。但亦不能说人生的目的,就在于求健康。但无论如何,我们一方面要尊重别人的健康,同时也要维护自己的健康。对功利的态度,也应如此。换言之,于追求功利、维护功利、分配功利时,也须遵守恕道和公平的原则。这就足以避免孟子所谓“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及荀子所谓“争则乱,乱则穷”的危险了。

由这两个原则,就过渡到近代新式的功利主义了。近代的功利主义不是个人的功利主义,而可说是社会的理想主义,或社会福利主义。这个主义的要点有三:

第一,近代的功利主义者,把上面所列举的四种功利,归纳成为一种功利,即快乐或幸福。所以这种功利主义,也被称为快乐主义、福利主义。他们确认人生的目的就是求快乐。快乐以外的东西,如金钱、名誉、权力,甚至于德行,或是其本身包含快乐,或是为达到快乐的手段。第二,这种主义所求者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是人生的理想,也是行为的目的,或道德的标准。一切行为,对此标准有利的,即为善。对此有害的,即为恶。判别善恶的等级,也以快乐所涉及的人数的多少,快乐的大小为准。第三,分配快乐的原则,是一人只算一份,没有人可算两份(Every body to count for one, nobody for more than one)。简言之,这是为全体为社会设法谋幸福,为平民求利益的道德理想。其办法有二:一是改进平民的物质生活,谋大众衣食住行的改善,决非口惠而实不至。二是就知识方面去促使学术文化普及于大众,要人人能享受求知的快乐,能获得求知的权利。所以这派功利主义的人,大都注重平民教育和社会服务。近代许多社会改进运动,都在新功利主义的思想背景下进行着。新功利主义是近代西洋的最大思潮,正好与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的工业革命和民主政治的潮流配合起来,而其与旧功利主义之不同,也正如民主社会与封建社会之不同一样。

这种近代式的功利主义,理论上诚不免有许多困难(《思想与时代》杂志第20期谢幼伟先生撰《快乐与人生》一文,对于功利主义心理上、理论上、修养上的困难,有详细讨论,读者可参看)。而且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已是追求一种远大的社会理想,而有利他的仁爱精神,是否超越其狭义的功利立场,也是问题。此处我们不能讨论。但若加以正当的同情的了解,从社会和时代的需要来看,它也确有不少的优点。第一,打破亲疏贵贱之分。一人一份的福利分配原则,是一种有革命性的思潮。它推翻了封建性的亲疏贵贱之分,公平地承认每一人的一份,不许任何人占两份。照人伦的看法,利益是差等的,照近代功利主义的看法,计算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时,人人是一律平等的。帝王与平民同样各占一份,父母与外人也无等差可分。这分明是平民主义的分配原则。第二,这原则是一个立法的原则,在法律之前,人人一律平等,而立法的目的,也是为大众谋福利,因这派的倡导者,如边沁等原来都是立法家,所以这种思想足以作为近代法治社会的立法准则。因此,近代功利主义的发展,是与法治主义的发展同时并进的。第三,这派思想,所注重的在于消极的扫除道德障碍,不在于积极的提倡道德,其办法是布置良好的道德环境,如贫穷有碍于道德发展,则设法使民众富有。愚昧有碍于道德发展,则力谋普及教育。病弱有碍于道德发展,则注重保育,增进卫生。第四,这派思想有增进公德心的优点。既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目标,自然地使人去私心,以立己立人、达己达人为人生的目标了。所以这派思想家,常常叮嘱人不要忘记增进全体的幸福,即是增进自己的真正幸福,自己的生活利益必须安排得与大众福利一致。第五,这派思想足以促进社会进步。在传统的观点下,大家相率消极逃世,使社会停滞不前。新功利主义既肯定福利,肯定社会福利的追求,自然能使社会获得实际上的进步了。

从发展上看,这种新功利主义的思想,是从旧式的内心道德,纯义务的道德思想进化过来的。因为内心的道德思想注重人格修养,不受物质的限制,保持自己的纯洁,这固然很好,但新功利主义则要进一步,从人格的保持到人格的发展;从不受物质的支配,到支配物质;从消极的个人人格修养,到积极的大众福利的增进。总之,从消极道德,进而为积极的道德;从不计算人生利害得失,到彻底计算人生利害得失,用科学统计方法来计算人生的利害得失。由一时的从内心直觉出发的善行,到有组织有计划的公益事业。譬如,以前偶尔见一小孩有危险,便凭良心之不忍,前去救他,现在则要进一步设幼儿园、保育院,使一般小孩减少危险,得到教养。以前只是由一时恻隐之心的发动,偶尔施舍乞丐,现在则设立收容所、感化院,教育他们,栽培他们,使他们有补于社会公共福利。所以我们说新功利主义实在是单纯内心道德思想的进一步的发展。

还有一点,最为人所忽视的,就是以社会福利为着眼点的新功利主义,尚有其非功利的基础,也可说是宗教精神的基础。因为近代新功利主义的发展,实远承基督教博爱的精神、人类的兄弟感和耶稣“己之所欲、则施于人”的金箴,近发挥孔德及圣西门的人道教的精神。(注三)故对于福利之措施,力求如春风春雨之广被均沾,大公无私,一律平等,不以亲疏贵贱而有所歧视,其理论以杨子的为我为出发,而以墨子的兼爱为归宿。即从分析各人各求其自己的快乐的心理事实出发,而达到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前提的利他的宗教精神。其操行虽口口声声不离快乐或福利,而实际着眼全在社会民众的福利,淡然无个人利禄自私之心。

在向着现代化迈进的中国,这种新功利主义的影响似已略见端倪。最显著的是义丐武训的行乞办学,以及最近被称为“伤兵之父”的段绳武先生牺牲一己,为伤兵服务,都是具有非功利的宗教精神,而为社会为民众谋实际福利的好榜样。

近代功利主义在中国之被误解,被贬斥,大概是由于:(一)人们误将近代的重社会理想的功利主义与旧式的个人的功利主义相混,误认为功利主义是为自私自利的人张目。(二)由于不知近代功利主义,乃系从重个人修养的内心道德进展而来。(三)由于不知功利主义须有、亦应有超功利的宗教精神以作基础,因此近代功利主义之在中国,不仅未发挥其应有的良好效用,反而产生了不少的流弊。

〔注一〕 此处所谓旧式的功利主义,不过表示“自古有之,于今为烈”,并不是谓此说在时间上已成过去。譬如,詹姆士于其《信仰的意志》一书中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在于人的情欲多,而禽兽的情欲少。”显然有主张人应该设法扩展满足其情欲之意。又如培黎教授于其《价值概论》一书中说,“东方民族的人生态度为欲求其所能获得,而西方民族则努力获得其所欲求,”换言之,他认为东方人因所能获得者有限而限制其欲望,西方人则尽量发展满足其欲望。他显然认为西方人的态度更健全。杜威指出人类对外界环境有两种态度:一是改变自己的内心,以求顺应环境,并和外在力量协调。一是应用理智,创造技术,以征服外界环境。他极力提倡后一种态度。单就他们几人这一方面的态度和思想而论,都可说是属于我所谓旧式的功利主义。当然再补充修正之以科学方法、道德规范、社会理想和宗教精神,便与中国旧式的急功好利的功名富贵的思想殊途了。

〔注二〕 此处所谓有禅悦意味的名士风流式的当下满足,我隐约中系指伊壁鸠鲁主义而言。伊壁鸠鲁派的人生态度有山林意味、中古意味,目的在求精神无烦恼、身体无痛苦的内心宁静和当下满足。与急功好利追逐功名富贵的旧式功利主义迥然不同。此种有禅悦意味的伊壁鸠鲁主义,境界相当高,但有衰世麻醉效力。中国南北朝时,此种态度最盛,就人生态度言,是不健康的。最有趣的,当急功好利、好大喜功式的功利主义盛行时,如战国、汉、唐,往往是个性伸展,国力发扬之时。或亦因其出于自然,肯定人生,有以使然。近代功利主义与伊壁鸠鲁主义,态度隔得很远,意味全不相似。近人谈功利主义者,每以其自伊壁鸠鲁发展而来,甚或将伊壁鸠鲁的快乐论,边沁、穆勒的最大幸福论混为一谈。实只看见“快乐”一名词之相同,而未见其根本态度之相异。

〔注三〕 近代功利主义之注重宗教,特别是注重宗教精神(因在某种意义下功利主义者是反对传统独断的宗教的),可以下列三人之说为证。(一)边沁认为应鼓励人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而裁制人使勿违反此功利原则,有四大因素:(1)物质的条件,(2)政治的条件,(3)道德的条件,(4)宗教的条件。这种条件,也叫做Sanctions。足见他认为宗教有保证人实践功利原则的功能。(二)穆勒·约翰说:“就个人的幸福与别人幸福的关系说,功利主义要求他严格抱公平态度,像一个无私心而仁惠的旁观者一样。在耶稣的金箴(Golden rule)里,我们寻得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全部精神。待人像你愿人待你一样,并且爱你的邻人如你自己,这类教训构成了功利主义道德的最完善的理想。”(见穆勒著《功利主义》一书,《人人丛书》本,第16页)这是耶稣的仁恕之道,而穆勒认为它代表了功利主义的最高理想和精神。他又说:“我们常听见功利主义被指斥为无神的学说。但如果相信上帝志在增进人类的幸福,是一个真实的信仰,那么,功利主义不仅不是一无神的学说,而且比别的学说更富有宗教精神”(见同书,第20页)。他还想用教育与舆论的帮助,使人人皆养成休戚相关、利害与共的联想,“使人我一体之感(亦即基督所欲教导的人类的兄弟感),深植根于我们性格之中,并意识到它完全是我们天性的一部分”(同书,第25页)。他又表示赞同孔德的人道教。他完全同意孔德所说的,服务人群,即使没有神意的协助,亦可得到宗教所有的实际力量、社会效验和高度的权威(同书,第31页)。西吉微克也说过:“就功利主义之要求个人为人类全体的幸福而牺牲其自己的幸福,较之常识所要求者尤为严厉言,则功利主义可以说是严格地遵循着基督教的最特有的教义。”(见西吉微克所著:《伦理的方法》,第504页)。我想,上面所引这些功利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的话,可以证实近代功利主义实有其超功利的宗教精神、基督教精神的基础。

(1944年11月刊登于《思想与时代》第37期)

上一章 > 目录 < 下一章
版权所有©趣古籍   网站地图 滇ICP备2023006468号-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