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师道《后山诗话》云:
退之以文为诗,子瞻以诗为词,如教坊雷大使之舞,虽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
说韩愈(退之)以文为诗,原不始于陈师道,释惠洪《冷斋夜话》二云:
沈存中、吕惠卿吉甫、王存正仲、李常公泽,治平中在馆中夜谈诗。存中曰:“退之诗,押韵之文耳,虽健美富瞻,然终不是诗。”吉甫曰:“诗正当如是。吾谓诗人亦未有如退之者。”
“以文为诗”一语似乎比“押韵之文”一语更清楚些,所以这里先引了《后山诗话》。这个诗文分界的问题,是宋人提出的,也是宋人讨论的最详尽。刘克庄、严羽的意见可为代表。刘说:
后人尽诵读古人书,而下语终不能仿佛风人之万一,余窃惑焉。或古诗出于情性,发必善;今诗出于记问博而已,自杜子美未免此病。(《后村先生大全集》九十六,《韩隐君诗序》)
又说:
唐文人皆能诗,柳尤高,韩尚非本色。迨本朝则文人多,诗人少。三百年间,虽人各有集,集各有诗,诗各自为体,或尚理致,或负材力,或呈辨博,少者千篇,多至万首,要皆经义策论之有韵者尔,非诗也。(同上九十四,《竹溪诗序》)
严也说:
近代诸公乃作奇特解会,遂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夫岂不工?终非古人之诗为也;盖于一唱三叹之音有所歉焉。(《沧浪诗话·诗辨》)
他们都是以风诗为正宗的。
到了明代的李梦阳,他更进一步,主张五言古诗以汉、魏、六朝为宗,七言古诗以乐府及盛唐为宗,近体全以盛唐为宗。他给诗立了定格,建了正统。他的诗的影响不过一时,但他的诗格论的影响不是一时的;后来虽有许多反对的意见,却并没有能够摇动他的基础。它的基础是在“吟咏情性”(《诗大序》)“温柔敦厚”(《礼记·经解》)那些话和“选体”的五言诗上头。
为什么到了宋代才有诗文分界的问题呢?这有很长的历史。原来古代只有诗和史的分别(见闻一多先生《歌与诗》),古代所谓“文”,包括这两者而言。此外有“辞”、“言”、“语”。“辞”如春秋的辞令,战国的说辞。“语”如《论语》《国语》。“言”呢,诸子大都是记言之作。但这些都没有明划的分界。诗与史相混,从《雅》《颂》可见。诗、史、辞和言、语相混,从《老子》《庄子》等书内不时夹杂着韵语可见。至于汉代称为《楚辞》的屈、宋诸作,不用说更近于诗了。
汉代是个赋的时代;那时所谓“文”或“文章”便指赋而言。汉代又是个乐府时代;假如赋可以说是霸主,乐府便是附庸了。乐府是诗,赋也可以说是诗,班固《两都赋序》第一句便说,“或曰:‘赋者,古诗之流也’”;刘歆《七略》也将诗赋合为一目。赋出于《楚辞》和《荀子》的《赋篇》,性质多近于诗的《雅》《颂》;以颂美朝廷,描写事物为主。抒情的不多。晋以后的发展,才渐渐专向抒情一路,到六朝为极盛。按现在说,汉赋里可以说是散文比诗多。所谓骈体实在是赋的支与流裔,而骈体按我们说,也是散文的一部分。这可见出赋的散文性是多么大。赋是诗与散文的混合物,那么,汉人所谓“文”或“文章”,也是诗与散文的混合物了。
乐府以叙事为主,但其中不缺少抒情的成分。它发展到汉末,萌芽了抒情的五言诗。可是纯粹的抒情的五言诗,是成立在魏、晋间的阮籍的手里;他的意境却几乎全是《楚辞》的影响。魏、晋、六朝是骈体文和五言诗的时代;但这时代还只有“文”“笔”的分别,没有“诗”“文”的分别。“有韵者文”,“无韵者笔”,是当时的“常言”(《文心雕龙·总术篇》)。赋和诗都是“文”,和汉人意见其实一样。另一义却便不同:有对偶、谐声的抒情作品是“文”,骈体的章奏与散体的著述是“笔”(梁元帝《金楼子·立言篇》)。这个说法还得将诗和赋都包括在“文”里,不过加上骈体的一部分罢了。这时代也将“诗”“笔”对称,所谓“笔”还只指骈体的章奏与散体的著述,一部分抒情的骈体不在内,和后来“诗”“文”的分别是不同的。
唐代的诗有了划时代的发展,所以当时人特别强调“诗”“笔”的分别;杜甫有“贾笔论孤愤,严诗赋几篇”(《寄岳州贾司马六丈巴州严八使君》)的句子,杜牧有“杜诗韩笔愁来读”(读《杜韩诗集》)的句子,可见唐一代都只注意这一个分别。杜牧称韩愈的散体为“笔”,似乎只看作著述,不以“文”论。韩愈和他的弟子们却称那种散体为“古文”;韩创作那种散体古文,想取骈体而代之,也是划时代。他的努力是将散体从“笔”升格到“文”里去,所以称为“古文”;他所谓“文”,似乎将诗、赋、骈体、散体,都包括在内,一面却有意扬弃了“笔”的名称。唐人连韩愈和他的追随者在内,都还没有想到诗文的对立上去。
宋代古文大盛,散体成了正宗。骈体不论是抒情的应用的,也都附在散体里,统于“文”这一个名称之下。王应麟《困学纪闻》有评应用文(骈体居大多数)的,所以别出。王虽分评,却都称为“文”;这个“文”的涵义,正是韩愈的理想的实现。这样,“笔”既并入“文”里,“文笔”“诗笔”的分别,自然不切用了,于是诗文的分别便应运代兴。诗文的分别看来似乎容易,似乎只消说“有韵者诗,无韵者文”就成了。可是不然。宋人便将赋放在文里,《困学纪闻》“评文”前卷里有评辞赋的话,王应麟却不收在那“评诗”一卷里。宋人将诗从文里分出,却留着辞赋,似乎自己找麻烦,但一看当时“文体”的赋(如苏轼《赤壁赋》等)的发展,便知道这是有道理的。因为成立了诗文对立的局势,而二者的分别又不在韵脚的有无上,所以有许多争议;篇首所引,是代表的例子。
争议虽多,共同的倾向却很显明,那就是风诗正宗。苏轼和朱熹都致慨于唐诗的变古,以为古人的“高风”“远韵”从唐代已经衰歇不存(苏《书黄子思诗集后》,朱《答巩仲至书》第四、第五)。这正是风诗正宗的意思。苏轼自己便是个变古的人,也说出这样的话,可见这主张不是少数人或一时代的私见,它是有来历的。《诗大序》说诗是“吟咏情性”的,《礼记·经解》说“温柔敦厚”是“诗教”。这里面虽含着政教的意味,史的意味,但《三百篇》中风诗及准风诗的《小雅》既占了大多数,宋代又是经学解放的时代,当时人不管注疏里史的解释,只将自己读风诗的印象去印证那两句话,而以含蓄蕴藉的抒情诗为正宗,也是自然的。再说还有选体诗作他们有力的例子。选体诗的意境是继承《楚辞》的抒情的传统的。东晋时老、庄的哲学虽然一度侵入诗里,但因为只是抄袭陈言,别无新义,不久就“告退”了(《文心雕龙·明诗》)。抒情诗的传统这样建立起来,足为“吟咏情性”和“温柔敦厚”两句话张目。
不过选体诗变为唐诗,到了宋代,一个新传统又建立起来了。这里发展了一类“沉着痛快”之作,或抒情,或描写,或叙事,或议论,不尽合于那两句古话,可是事实上是有许多人爱作有许多人爱读的诗。旧传统压不倒新传统,只能和它并存着。好古的人至多只能说旧的是“正”,新的是“变”,像苏轼便是的;或者说新的比旧的次些,像朱熹便是的,但不能不承认那些“沉着痛快”之作也是诗。再说苏轼虽然向慕那“高风”“远韵”,他自己却还在开辟着“变”的路;这大约是所谓“穷则变”,也是不得不然。刘克庄也还是走的“变”的路。严羽是走“正”路了,但是不成家数。他说“近代诸公”的诗不是诗,却将“沉着痛快”的诗和“优游不迫”(即“温柔敦厚”)的诗并列为诗的两大类,可见也不能完全脱离时代的影响。
沈括(存中)说韩愈的诗只是“押韵之文”,不是诗;陈师道说韩“以文为诗”,不是诗的本色。陈的意思和后来的朱熹大约差不多,沈说却比较激切,所以引起全然相反的意见。刘克庄说和沈说一样。原来宋以前诗文的界划本不分明,也不求分明,沈、陈、刘,以当时的观念去评量前代,是不公道的。况且韩愈的诗,本于《雅》《颂》和乐府,也不是凭空而来;按宋代说,固可以算他“以文为诗”,按唐代说,他的诗之为诗,原是不成问题的。
宋人的风诗正宗论却大大的影响了元、明两代,一面也是这两代散体古文的发展使诗文的分界更见稳定的缘故。李梦阳的各体诗定格说正是时势使然。但姑不论他的剽窃的作风,他的定格里上有汉乐府,下有唐诗,其实也已经不纯是抒情的传统,与那两句古话不尽合了。到了清代中晚期,提倡所谓宋诗,那新传统复活了而且变本加厉,以金石考订入诗;《清诗汇》自序且诩为“诗道之尊”。章炳麟《辨诗》以为这种考订金石之作“比于马医歌括”,胡适之在《什么是文学》中也以为这种诗不是诗。他们都是或多或少皈依那抒情的传统的。
但是诗文的界划,宋以前既不分明,宋以来理论上虽然分明,事实上也不全然分明,坚持到底,怕也难成定论。所以韩愈“以文为诗”似乎并不碍其为诗。南宋陈善《扪虱新话》云:“韩以文为诗,杜以诗为文,世传以为戏;然文中要自有诗,诗中要自有文,亦相生法也。”这是极明通的议论。可是“以文为诗”在我们的诗文评里成了一个热闹的问题,“以诗为文”却似乎不大成问题的样子,这是什么缘故呢?大概宋以前“诗”一直包在“文”里,宋人在理论上将诗文分开了,事实上却分不开,无论对于古人的作品或当时人的作品都如此。这种理论和事实的不一致,便引起许多热烈的讨论。至于文,自来兼有叙事、议论、描写、抒情等作用,本无确定的界限,不管在理论上和事实上。宋人还将辞赋放在文里,可见他们是不以文的抒情的作用为嫌的。
《扪虱新话》引的“杜以诗为文”的话,是仅有的例外。那只是说杜甫作文,用字造句往往像作诗一般,所以显得别别扭扭的。“韩以文为诗”是成功了,“杜以诗为文”却失败了。杜的文没有人爱学,也很少人爱读。这也是“以诗为文”引不起热闹的讨论的一个原因。但类似的讨论却不是没有,唐刘知几《史通·叙事》论“近古”史书,词多繁复,事喜藻饰。那些时候作史多用骈体,骈体含着很多抒情的成分,繁复和藻饰,正是抒情的主要手法,用来叙事,却是不相宜的。这繁复与藻饰,按宋人的标准说,也正是诗的精彩。刘知几时代,诗文还未分家,更无所谓骈散之辨,但他所指出的问题,若用宋人的术语,却正是“以诗为文”那句话。
到了清代,骈散的争辩热闹起来了,古文家论骈体的短处,也从这里着眼。如曾国潘的话:
自东汉至隋,文人秀士,大抵义不孤行,辞多俪语;即议大政,考大礼,亦每缀以排比之句,间以婀娜之声。历唐代而不改;虽韩、李锐志复古,而不能革举世骈体之风。此皆习于情韵者类也。(《湖南文征序》)
“习于情韵”就是“抒情”,和那“排比之句”,“婀娜之声”,都是。这里所讨论的,其实也还是“以诗为文”那句话。不过这种讨论,我们的诗文评都放在“骈散”一目下,不从诗文分界的立场看。“以诗为文”的问题,宋人既未全貌的提出,可以作为这个问题的正面的“骈散”的讨论,又不挂在它的账上,所以就似乎不大成问题的样子了。
新文学运动以来,我们输入了西洋的种种诗文观念。宋人的诗文分界说,特别是诗的观念,即使不和输入的诗文观念相合,也是相近的。单就诗说,初期的自由诗有人讥为分行的散文,还带着宋以来诗的传统的影响。第一个提倡新诗的胡适之还提倡以诗说理呢。但是后来的格律诗和象征诗便走上新的纯粹抒情的路。这该是宋人理想的实现。
可是诗的路却似乎越走越窄,作者和读者也似乎越来越少。这里也许用得着J. M. Murry 《风格问题》一书中的看法。他说,“在某种文化的水准上,加上种种经济的社会的情形(这些值得详加研究),某种艺术的或文学的体式是会逼着人接受的。”(四八面)宋以来怕可以说是我们的散文时代,散文的体式逼着一般作家接受;诗不得不散文化,散文化的诗才有爱学爱读的人。现代诗走回诗的“正”路,但是理睬的人便少了。只看现代散文(包括小说)的发展是如何压倒了诗的发展,就知此中消息。诗暂时怕只是少数人的爱好(这些人自然也是不可少的),它的繁荣怕要在另一个时代。Murry还说:“批评只消研讨基本的成分,比较着看;它所着眼的是创造想象,除非要研讨文字的细节,是不必顾到诗文的分别的。”(五二、五三面)照这个看法,“以文为诗”也该是不成问题的。
(《学文周刊》,济南《大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