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中国文化不仅绵延流长,而且博大深厚,从而以独树一帜的鲜明特色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而论其底蕴,礼无疑是其中的重要内涵,甚至被视为中国文化的核心特质或表征。钱穆先生认为,礼是“整个中国人世界里一切习俗行为的准则,标志着中国的特殊性”“中国的核心思想就是‘礼’”。柳诒徵先生在《国史要义》中也强调:“礼者,吾国数千年全史之核心也……故吾国以礼为核心之史,则凡英雄宗教物质社会依时代之演变者,一切皆有以御之,而归之于人之理性,非苟然为史已也。”正因为礼具有如此重要的功能,所以当人们一谈到中国文化、中华文明,就会将其与礼紧密联系在一起,并由此形成众所周知的指称概念——“礼仪之邦”或“礼义之邦”。但问题是,这两个用语究竟是同一所指,抑或存在差别?其历史演进脉络又是怎样一种情形?诸如此类问题,虽然已经受到关注,但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从学术界和社会上关于礼的相关论说来看,虽然“礼仪之邦”“礼义之邦”屡屡呈现,但对两者的剖判和它们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却罕见专门辨析,近年来才逐渐引起人们的注意。江苏宜兴中学的钱秀程先生于2004年发表的《“礼仪之邦”应为“礼义之邦”》(《语文知识》2004年第6期)一文,即使不是最早也是很早注目于此者的文章。该文虽然篇幅短小,但观点鲜明地强调:用“礼仪之邦”是错的,应使用“礼义之邦”。在作者看来,“中国自古以来就以‘礼义’作为道德标准,一贯重视制度品节,提倡遵循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推崇为正义而献身的操守。正因为这样,中国才被称为‘礼义之邦’。这样的‘礼义之邦’才是值得自豪的,如果仅是注重行礼仪式的‘礼仪之邦’,有什么值得自豪的呢”?此后,中国艺术研究院的王能宪先生,更连续发表《岂止一字之差——“礼义之邦”考辨》《“礼义之邦”考辨》(见《光明日报》2012年12月17日、《文艺研究》2013年第2期)等文章,对“礼仪之邦”“礼义之邦”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辨析。两位先生对“礼义之邦”的研究和强调,引人深省。不过,观诸史料,对于这一问题尚可作进一步厘析。
历史悠久的“礼义之邦”
从有关文献记载来看,“礼义之邦”的出现,要远远早于“礼仪之邦”。唐朝房玄龄等监修的《晋书》记载,东晋孝武帝太元八年(383年),即前秦苻坚建元十九年,苻坚在长安建章宫为率兵出征西域的吕光送行时说:“西戎荒俗,非礼义之邦。羁縻之道,服而赦之,示以中国之威,导以王化之法,勿极武穷兵,过深残掠。”又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年(385年),即前秦苻丕太安元年,镇守博陵的王兖斥责叛投慕容麟的郡功曹张猗说:“卿,秦之人也。吾,卿之君也。起众应贼,何名实相违之甚……不图中州礼义之邦,而卿门风若斯。”据此,“礼义之邦”作为一个概念,早在公元383年即已出现;即使保守一点地说,至迟也应在《晋书》成书的贞观二十二年(648年)。
自此以后,“礼义之邦”便频频见诸正史、政书、地方志、文集等各种文献中,直至今日,依然在使用。而其所指,诚如王能宪先生勾勒的,既有称中国、中华、华夏或中土(中原、中州)者,也有称齐鲁等文明开化之地者,以及其他如浙东浙西等文化繁盛、民风淳厚之地者。其间,“礼义之邦”前还常冠以“文物”“诗书”“衣冠”“冠带”“名教”“文学”“文章”“文雅”等词。
此外,“礼义之邦”有时也用来称誉朝鲜、安南等地,这显然与其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密切相关。值得一提的是,外国人也有使用这一概念的,如朝鲜通信使成大中在《槎上记·书日本二才子事》(1765年作)中就曾说:“余至日本,见奇才二人,筑州龟井鲁、西京那波师曾也……初见吾辈,倾心结附,愿得载归,一见礼义之邦,死无恨矣。”
晚出的“礼仪之邦”
相较于“礼义之邦”,“礼仪之邦”时隔很久才出现。
明朝人徐学聚编撰的《国朝典汇·朝贡》(问世于明天启五年,流行的为清初补刻本)中记载:“隆庆元年初,上用鸿胪卿李际春言,四夷贡使俱不得至御前引见。至是,给事中张国彦等奏:‘朝鲜属国,乃冠带礼仪之邦,与诸夷不同,仍复旧班,以示优礼。’从之。”也就是说,直到1625年“礼仪之邦”始见诸文献,前面加有“冠带”二字。迟至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礼仪之邦”才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被使用。据1924年修《陆川县志》载,陆川知县应斯鸣在所撰《新建万寿宫关帝殿合记》中说:“乃邑宰首倡,士民群然响应,争先捐资,不数月而宫、殿鼎创,岂以务名哉,良由渐摩于德泽,感激于忠贞……推此心以行己接物,则教不肃而成,政不严而治,彬彬乎礼仪之邦矣!”不过,根据文意推断,该词还仅代指一地。
直到民国年间,明确以“礼仪之邦”指称“中国”才逐渐流行起来。如一位署名现世宝的人,于1938年发表了一篇题名为《中国弄堂里发见(现)礼仪之邦》(《现世报》第6期)的文章。作者开篇即指出:“中国是礼仪之邦,我看了几十年,也看不出来,直到最近,在一件事情上,被我发见(现)实实在在是礼仪之邦。”此后,董化之在《时与文》1947年第20期上发表了《中国自来是个礼仪之邦》一文。以“礼仪之邦”指称中国,以及称中国自来是礼仪之邦,或滥觞于此。
何以到了20世纪“礼仪之邦”成为中国的指称词,并广为流行,相沿至今,使用频率远远超过“礼义之邦”?这可能与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的衰落、受西方文化的冲击、清王朝的崩溃、新文化运动对传统的批判等因素有关;或者对绝大部分人来说,并未注意“仪”“义”二字的区别,以至于口耳相传、混而不察吧。
历久弥新:礼之“仪”“义”的纠结
除了“礼义之邦”“礼仪之邦”,文献中也经常出现“礼义之乡”“礼义之国”“礼义之朝”“礼仪之国”等概念。
据初步翻检,“礼义之乡”可能最早见于《史记·三王世家》(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118页),“礼义之国”可能最早见于《汉书》(《高帝纪》《赵充国辛庆忌传》,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50、2987页),而“礼义之朝”可能最早出现于南朝梁武帝天监十三年(514年)(宋郑居中等《政和五礼新仪》之《政和御制冠礼》卷5),“礼仪之国”则可能最早见于清人黄遵宪所撰《日本国志·邻交志上一》。“礼义之乡”自出现一直沿用到1937年,而“礼义之国”沿用到清季,指称与“礼义之邦”基本一致;其前也有冠以“忠信”“忠节”“文学”(“礼义之乡”),或“守节”“诗书”“衣冠”“冠带”“文章”(“礼义之国”)等词者;相较而言,“礼义之朝”(除梁武帝外,宋人吕元泰、元人郝经也曾使用)、“礼仪之国”则较为少见。
传统中国,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共同体的需要,礼越来越变得丰富多彩起来。其间,既有文献解说的积淀充盈,也有典章制度的应时制作,更有身体力行的规范引导。在此文化氛围之下,三礼(《周礼》《仪礼》《礼记》)、四礼(冠、婚、丧、祭)、五礼(吉、凶、军、宾、嘉)纷然而起,礼仪、礼制、礼俗竞相杂陈,守礼、行礼、变礼与时变化,等等。究其归趣,清代大儒顾炎武所谓“礼者,本于人心之节文,以为自治治人之具”,可谓一语破的。然而,自先秦以来,关于礼之义与仪的判别,则一直或显或隐地纠结着人们的思维。
如公元前537年,鲁昭公“如晋,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对此,晋侯以为他“善于礼”。然而,女叔齐却有不同的看法,认为鲁昭公不知礼。晋侯问其故,女叔齐回答:“是仪也,不可谓礼。”那么,什么是礼呢?他解释说:“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而反观鲁国现状,则与礼之要求相去甚远。所以女叔齐不无遗憾地感慨道:“礼之本末,将于此乎在,而屑屑焉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又如公元前517年,赵简子向子大叔问“揖让周旋之礼”。子大叔回答:“是仪也,非礼也。”赵简子追问:“何谓礼?”子大叔对道:“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淫则昏乱,民失其性。是故为礼以奉之。”赵简子感叹说:“甚哉!礼之大也。”子大叔又回应道:“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是以先王尚之。故人之能自曲直以赴礼者,谓之成人。大,不亦宜乎!”《礼记》中也强调:“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故其数可陈也,其义难知也。知其义而敬守之,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
对于礼教大为痛恨的吴虞,通过梳理前人有关的礼论,也曾感慨:“夫谈法律者,不贵识其条文,而贵明其所以立法之意;言礼制者,不在辨其仪节,而在知其所以制礼之心。”柳诒徵先生则强调:“以史言史者之未识史原,坐以仪为礼也。仅知仪之为礼,故限于史志之记载典章制度,而若纪表列传之类不必根于礼经。不知典章制度节文等威繁变之原,皆本于天然之秩叙。”诸如此类的言论,无不表明对礼义重要性的重视。
当然,由于古今情势的不同,仅仅强调礼义,也不免产生偏差。对此,集理学之大成的朱熹曾分辩道:“古者礼乐之书具在,人皆识其器数,却怕他不晓其义,故教之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又曰:‘失其义,陈其数者,祝、史之徒也。’今则礼、乐之书皆亡,学者却但言其义,至以器数则不复晓,盖失其本矣。”这一认识,可谓通达之论。
由此观之,礼义之乡、礼义之国、礼义之邦、礼义之朝、礼仪之邦、礼仪之国等词的使用,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皆为“历史的存在”,其间的兴替,是与时代、时势、人们的习惯与取舍等密不可分的,并非仅为误用、滥用的问题。“礼义”与“礼仪”亦非非此即彼的对立物,其关键乃在于如何因时因势把握其间的度。诚如宋儒程颐所强调的:“礼者,理也,文也。理者,实也,本也。文者,华也,末也。理文若二,而一道也。文过则奢,实过则俭。奢自文至,俭自实生,形影之类也。”总之,“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而礼在传统社会发展中究竟发挥了什么作用?它在今天还有没有价值?礼的内涵和实质又是什么?怎样才能把握礼的内在意义与外在表现的度?凡此种种,皆是历久而弥新的话题,需予以认真地反思和探究。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