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论著。明徐复祚撰。徐复祚(1560—1630以后),原名笃儒,字阳初,号暮竹,别署破悭道人、阳初子、洛涌生、休休生、三家村老、忍辱头陀、悭吝道人。常熟(今属江苏)人。博学能文,尤擅词曲,有戏曲作品多种,以《红梨记》和《一文钱》最为著名。另有曲选《南北词广韵选》。
《曲论》系从笔记《三家村老委谈》中辑出。《曲论》内容丰富,颇多新意,对当时及后世的戏曲创作和批评都有一定的影响。《曲论》认为:“传奇皆是寓言,未有无所为者,正不必求其人与事以实之也。”明确强调了戏曲创作的写意特性,对当时曲坛的考据之风提出了批评。《曲论》评论戏曲作品以“本色”为准则,追求元曲的本色天然,他反对王世贞从“弘词博学”、“风教”等方面评论戏曲,认为《拜月》“宫调极明,平仄极叶,自始至终,无一板一折非当行本色语。”同时,他对曲坛的“道学气”提出了尖锐的批评:“《香囊》以诗语作曲……丽语藻句,刺眼夺魄,然愈藻丽,愈远本色,《龙泉记》、《五伦全备》,纯是措大书袋之语,陈腐臭烂,令人呕秽。”对曲坛的“文辞派”也以“本色”为标准作了批评:“(《玉玦记》)极为今学士所赏,佳句故自不乏……独其好填塞故事,未免开饾饤之门,辟堆垛之境,不复知词中本色为何物。”徐复祚提倡“本色”是从戏曲艺术的独特性入手的,他认为:“传奇要使田畯红女闻之而趯然喜,悚然惧”,戏曲“出于优伶之口,入于当筵之耳,不遑使反,何暇思维,而可涩乎哉!”基于这种认识,他一方面强调戏曲语言要通俗浅易,同时戏曲创作更要“守沈(璟)先生之律”。徐复祚的理论主张是其创作经验的总结,故能切中曲坛时弊,对当时及后世都有一定的影响。
1912年邓实编《古学汇刊》摘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和徐复祚《三家村老委谈》中有关论曲部分,合刊为《何元朗徐阳初曲论》,《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本据此分辑成徐、何《曲论》二种,并从《借月山房丛钞》所收八卷本《花当阁丛谈》中辑出邓实未收之数条,作为《曲论》之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