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太平天国道德的诗集。刊刻于1857年,共五百首,大部分为洪秀全所作,集中反映了洪秀全的伦理思想,具体来说有以下几部分内容:(一)以“正直善真”为根本原则,反对“邪曲恶假”,指出“人妖分别在邪正,邪些是妖正是人,邪些极贱正极贵,邪些该砍正该升。”(二)提出宫廷生活的道德规范,即炼正遵旨;姊妹和睦;虔诚欢喜;炼好心肠;炼好情面;炼好声气;不好眼毒;爱人如己。(三)人的思想、行为与幸福、快乐之间关系是:思想、行为“正直善真”,则人就应该获得幸福和快乐;思想、行为“邪曲恶假”,则人就当罚为痛苦和灾祸。(四)重新强调太平天国初提出的“十款天条”的伦理意义。人要奋发向上,扬善疾恶,而行为举止、言谈话语都要“遵条遵命”,谨慎行事。(五)提出了“四不”,即不要起歪心,不要起邪心,不要起奸心,不要起贪心。(六)要争取“十多”,即要功劳多,要享福多,要好心多,要贵气多,要好样多,要威风多,要暗好多,要光荣多,要真凭多,要尊贵多。(七)强调要爱人不要害人,指出“爱人爱自己”,“害人害自己”,善恶终有报等思想。(八)提出“四失天伦”论,即子不敬父失天伦,弟不敬兄失天伦,臣不敬君失天伦,下不敬上失天伦。这部诗集反映了太平天国复杂而又重要的伦理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