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华夏古籍 传承国粹精华

谁是第一神探


  
  陈文伟听了此话,眉头轻轻一皱,他冷冷笑道:“此番就算平局了,张大人若要让我跟随于您,您还要再拿出些好本事才行啊!”
  
  4。刀下之鬼张六指
  
  因天色已晚,当夜张问陶和陈文伟就留宿在潍县的县衙。到了五更的时候,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击鼓喊冤,鼓声震天响,隐约还能听到嘈杂的人声。张问陶便从侧门进了大堂的耳房,这个耳房与大堂相通,能很清楚地看到大堂上的情形。
  
  堂上坐着知县林震阳,堂下有一老一少两个人跪着,老者叫林宝光,少年叫林继业。林宝光是当地的一个大户,在五十三岁的时候才有了儿子林继业。到他年近七十的时候,儿子还小,就请了自己的表侄来做管家。表侄姓张,因左手有一只赘指,所以人称“张六指”。张六指总理林家产业,持筹握算,井井有条,只是少年轻薄,常有风流韵事。
  
  这年林继业十九岁,与同县一个杨姓富家的女儿结亲。迎亲这日,按山东风俗,新娘应该先入洞房,新郎陪客。张六指也在席上喝酒,吃吃喝喝一直闹到三更,张六指突然小肚子疼痛,便急难忍,告辞回家去了。
  
  留下的人又闹了一个更次,这才散去。林继业醉醺醺地来到洞房,只见屋内早灭了灯,他点着了蜡烛,看到新娘已经宽衣入被睡着了。这可不合新婚规矩呀!新郎未入洞房,新娘应当坐床相待才是。林继业正疑惑时,新娘蒙醒来,见林继业正在秉烛瞧她,慌忙捂紧被子,大声呵斥道:“你是何人?怎敢私自闯入洞房?”
  
  林继业笑道:“你是我老婆,我是你夫婿,为啥不能入洞房?”
  
  新娘听了此话,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突然放声大哭:“有一个六指的男人,已冒充新郎,将我污辱了,刚走了不一会儿。”
  
  林继业一听,头立刻就大了,新娘所说的六指不就是张六指么?他又想起张六指中途离席,立时怒不可遏,拔出墙上的挂剑,奔出门去。
  
  林家和杨家送亲的人听到新房内的哭泣声,派了女眷过来探问,知道缘由后,大伙儿都骂张六指是畜生,一齐操起粪叉、菜刀、擀面杖等家伙,直奔张六指家,把他痛打一顿,送往官府。
  
  知县林震阳听罢陈述,便传唤张六指上堂。张六指到了堂上,“扑通”跪下,大喊冤枉。
  
  林震阳按程序问完张六指,又命人传新娘对质,但派去的人很快回来说,新娘已经上吊自杀了。
  
  林震阳对审案并不在行,只好请陈文伟代审。陈文伟暂将张六指收监,又命林家、杨家管事的当堂写出婚礼时在场的亲朋名单,再派了书吏按名单一一检查、询问,结果只有张六指一人是六指。
  
  陈文伟又派人查访张六指平素为人,得知张六指为人虽无大过,但确实有过男女苟合之事。一番查询之后,陈文伟觉得再无遗漏之处,案情真相已白,便将张六指提到大堂之上,说道:“前有腹疾之托,后有行奸之事,天下哪有如此的巧合?若不从实招认,本官可要大刑伺候了。”张六指只是口称冤枉,但无从辩起。
  
  陈文伟正要掷签动刑,有人在一旁喊道:“且慢!”一看,张问陶从耳房中走了出来。陈文伟一愣,问:“张大人有何见教?”
  
  “重刑之下,焉有实言?现新娘已亡,见过他的人证已经没有了,现场也未勘察,尚未得到物证。人证、物证皆无,怎好就用重刑逼供?不如暂且押在监牢,再细细审验不迟。”
  
  自从张问陶到山东就任以来,陈文伟处处觉得他压自己一头,一直耿耿于怀,一心想着要找机会让张问陶吃点亏,以显出自己的能耐来。昌邑县验骨之后,自己胜了张问陶一局,不料又让张问陶河边识船扳成平局。这一回夜审奸案,他是绝不能再让张问陶抢了风头的,所以他断然拒绝:“张大人说的未必没有道理,但这个案子既是我审,就不劳张大人操心了。”
  
  张问陶碰了个软钉子,不好再说什么,只好先回莱州。他回到莱州府没有几天,潍县就传来消息:陈文伟勘察了现场,发现有骗奸痕迹;又问了乡邻,都说张六指不是什么正经之人,男女之事上多有不慎。于是,陈文伟就用廷杖、夹棍、火盆将张六指刑讯了三天,张六指实在受不了,只得招认画押,按律被判了斩立决。
  
  张问陶一听,急了,但他知道陈文伟生性倨傲,向来容不得别人指手画脚,自己若是当面争辩,反而会适得其反。于是,他赶忙向山东巡抚请下协捕文书,命全省各州县府道查问各地的当铺、珠宝店、布店、裁缝铺,看有谁卖过新娘的首饰、衣物等东西。果然,不久便在寿光县拿住一个人,那人名叫程三,到当铺典当一对金镯子,却说不出金镯的来历。
  
  张问陶急忙赶到寿光县审问,却见程三的左手竟然也是六指,不觉心中一动,他问起冒奸之事,程三虽然抵赖,却不免有慌乱之色。张问陶又亲自将从程三家中搜出的赃物检视一遍,发现有婚用之物、新娘之饰。他把这些东西给程三看,又严词盘问,后来,程三只得招认了,说:“小的那日趁乱混入仆役队内,进入林家,偷了些细软。将近四更的时候,恰巧进入新娘的洞房,本想再偷些首饰,却被新娘认作是新郎。我看新娘生得美艳,心动难熬,就以假当真,狂荡之后,趁新娘睡着,穿上衣服逃了。”接着,程三又细细描述了林家当日婚礼的情形,丝毫不差。
上一篇:不义之财 下一篇:一字之师
版权所有©趣古籍   网站地图 滇ICP备2023006468号-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