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亮采编著,上海商务印书馆1912年出版。中国近现代第一部风俗史著作。本书按照历史发展阶段,将上至远古下至明代这几千年历史划分为四个大的时期,在书中列为四编,编下各章即各历史时代。第一编,浑朴时代。为黄帝以前、黄帝至夏商、周初至周之中叶。第二编,驳杂时代。为春秋战国、两汉。第三编,浮靡时代(浊乱时代)。为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第四编,由浮靡而趋淳朴时代。为宋、辽金元、明。对于各代民俗事项的设置,本书原则是:风俗有为此时代所有,而为彼时代所无者,则仅著于此时代中。有为数时代所有,而非各时代所均有者,则仅著于数时代中,有为各时代所均有,而不必于各时代全列此条者,则仅著于一时代或数时代中。作者对于各代民俗事项的列取,也有自己的出发点,如: “各章列饮食、衣服、婚娶、丧葬等条,以觇奢俭。列忠义、名节、风节、廉耻等条,以励忠节。列诗歌、乡评、清议等条,欲据民情舆论,以知风俗之厚薄。列淫祀、巫觋二条,以醒时俗。”此外,书中各章之末的言语一节,搜集颇多。各章之首均有概论一节作综合叙述。本书在时代划分和民俗事项选订的科学性上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但它作为早期编纂出版的一部中国风俗史的著作,在中国民俗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对于今天的研究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